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業務主要涵蓋 「網購保稅進口」、 「直購進口」、 「一般出口」  「特殊區域出口」 四種模式。

     

      那麼這四種監理模式具體都是什麼意思呢? 接著往下看:

     

    「網購保稅進口」 海關監理模式

      指符合資格的電子商務企業或平台與海關報關,電子商務企業將整批商品運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 (B型內並向海關報關,海關實施賬冊管理。 境內個人網購區內商品後,電子商務企業或平台將電子訂單、 支付憑證、 電子運單等傳輸給海關,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向海關提交清單,海關依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徵收稅 款,驗放後帳冊自動核銷。

     

    「直購進口」 海關監理模式

    符合資格的電子商務企業或平台與海關聯網,境內個人跨境網購後,電子商務企業或平台將電子訂單、 支付憑證、 電子運單等傳輸給海關,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向海關提交清單, 商品以郵件、 快件方式運送,透過海關郵件、 快件監管場所入境,依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徵收稅金。

     

    「一般出口」 海關監理模式

    符合資格的電子商務企業或平台與海關聯網,境外個人跨境網購後,電子商務企業或平台將電子訂單、 支付憑證、 電子運單等傳輸給海關,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向海關提交申報清單 ,商品以郵件、 快件方式運送出境。 綜試區海關採用 「簡化申報,清單核放,總統計」 方式通關,其他海關採 「清單核放,總申報」 方式通關。

     

    「特殊區域出口」 海關監管模式

    符合資格的電子商務企業或平台與海關聯網,電子商務企業把整批商品按一般貿易報關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,企業實現退稅;對於已入區退稅的商品,境外網購後,海關憑清單核放 ,出區離境後,海關定期將已放行清單歸併形成出口報關單,電商憑此辦理結匯手續。